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厘清教务委员会与大学行政部门各自的角色


(1985年2月19日学术评议会通过)
(1985年2月26日总统批准)
 

1.0 介绍

1.1 Background

参议院/行政联合特设委员会起源于2月21日参议院通过关注决议后,罗塞尔校长与学术参议院官员之间举行的一系列会议, 1984. 在这些会议上,双方同意有必要审查和澄清学术委员会和大学行政部门各自的作用. 因此,特别的 特别的 委员会成立, 由参议院主席选出的三名教员代表和校长选出的两名代表组成.

1.2 向委员会支付的费用

校长责成委员会审查和澄清学术评议会和大学行政部门各自的作用,以便建立更适当和互利的关系. 特别指示委员会处理下列问题:

a. 划分责任和责任范围.

b. 与教员进行行政咨询的定义.

c. 行政人员在参议院委员会的角色和行政支持.

d. 行政委员会的设置和地位.

1.3 过程之后

为他们的任务做准备, 以及在他们正在进行的审议期间, 委员会成员研究了以下文件, 被总统特别引用为主要来源文件的:

a. 标题5

b. CSLA学术评议会组成

c. 教师手册

d. 教务重组,包括大学行政人员职务说明

e. 1980年WASC认证报告

f. WASC认证手册

g. 科罗拉多州立大学学术参议院文件, “集体谈判背景下学术参议院的责任”,以及格伦·杜姆克财政大臣的澄清信

h. 管理人员计划

i. 受托人的政策和校园规章制度有关学术管理人员的评估

6月开始, 1984, 委员会成员在整个夏季学期定期开会(大约每周一次). 在就报告的初步提纲达成一致意见之后, 各成员制定了下列程序:

(1) 初步讨论,结果 (2) 一份草稿,接着是 (3) 额外的考虑和讨论,导致 (4) 足彩外围网站每个单独问题的补充草案. 尽管该报告原定于7月发布, 很快就发现,这些问题太复杂,无法在原来的时间框架内处理. 该报告现提交主席和执行委员会审查,但是, 值得注意的是, 第七节包括若干未解决的问题. 委员会认为这些问题需要校长和学术评议会之间进行长期研究和谈判.

2.0 管理法规、政策和原则

2.1 校长的权力和责任

校长作为大学的行政长官,对教育的有效性负有责任, 学术, 以及校园的整体福利”(标题5 第42402节). 因此, 在所有影响大学的决定中,校长拥有一般和最终的权力. 校长同时也是大学的发言人,代表大学向校长、校董会和公众发言.

2.2 学术评议会的角色

参议院在共同决策中的作用在立法中得到确立, 行政代码, 受托人政策, 还有学院的传统. 1961年的立法机构要求受托人在每个学院建立一个学术参议院,“其中的教员应由他们的同事自由选举,以代表他们制定学术和专业事务的政策”(S.R. 98, A.C.R. 78). 参议院在学术管理中的作用在1978年的高等教育雇主-雇员关系法中得到了重申, 州:

“立法会认识到,行政当局与教员或学术人员共同决策和协商,是高等院校长期以来公认的管治方式,对这些院校履行教育使命至为重要。, 并宣布这一法案的目的是维护和鼓励这一进程. 本章的任何内容不得解释为限制, 限制或禁止教师在任何共享治理机制或实践中充分行使职能,包括 . . . 加州州立大学和学院的学术参议院. . . . 同行评议聘任原则, 促销活动, 和保留, 教职员工的终身职位应予保留”(政府 Code,标题I,第3561b节).

虽然立法机关已经承认参议院是教师的代表, 《足彩外围网站》只涉及一般教员的推荐和咨询作用. 具体地说, 第5条规定,大学的教育计划由“适当的校园当局”做出决定,其定义为“校长根据校园教师的建议采取行动”(40105)。. 它进一步规定:“受托人的政策是在学术人事问题上征求教师的意见”(42701)。.

教师, 另一方面, 在治理机制的选择上是明确的:学院章程, 加州州立大学, 洛杉矶, 声明“学术评议会是教员的正式代表机构”(第四条), 教派. 1).

上述立法和行政来源提供了足彩外围网站共同决策的原则陈述,而不是为学术治理提供具体的蓝图. 这些原则已具有可操作性,并通过合议程序继续发展. 最终, 决策在多大程度上是真正的共同努力,取决于各方的相互理解和尊重.

2.3 共享治理的概念

共享治理的概念和实践在学术机构中有着悠久的历史, 无论是在美国还是在欧洲. 共享治理的基本原则是对教师专业能力和专业知识的认可, 政府也是如此, 参与大学的决策过程. 这一过程使大学能够最有效地实现其教育使命并保持其学术诚信. 而不是共享治理的主要目的, 这一过程使管理部门和教员都能了解对方的问题, 它能够也应该产生相互尊重.

3.0 职责范围

3.1 首要责任的定义

校长对影响大学的所有决定拥有一般和最终的权力. 然而, 按照共享治理的理念, 教职员在课程、教学和教务方面负有主要责任. 每当报告中出现“主要责任”一词时, 它指的是提出政策建议的责任.

在教师没有主要责任的领域,校长(或他/她的指定人)应根据第4条规定的咨询程序行使决策权.0.

3.2 学院的职责范围

3.2.1 课程与教学

大学教师, 一个学者社区,他们有广泛的专业准备和经验,并以学习和教学为中心, 对课程和教学以及整个教育过程负有主要责任. These shall include admission st和ards; curriculum development, 审查, 和 implementation; academic st和ards 和 degree requirements; program 审查; academic advisement; academic freedom 和 ethics; 和 other related areas which directly affect academic programs 和 the educational process.

3.2.2 教员事务

教员对教员身份问题负有首要责任, such as determination of membership in the general faculty; criteria 和 st和ards for appointment, 保留, tenure 和 促销活动; 审查 of tenured faculty; emeritus status; 和 professional awards 和 leaves. 教师也应主要负责确保适当的代表性和参与部门, 学院及大学委员会.

3.3 总统的职责范围

3.3.1 规划

校长负责在大学规划方面提供教育领导. 规划的定义包括制定和维护一份阐明院校教育理念的总体规划, 角色和使命声明在一个程序化的环境中定义, 计划的假设, 并优先考虑综合性大学的项目目标和宗旨. 该计划将为所有其他附属规划过程提供方向和确定优先次序. 总裁的职责包括启动和协调计划(与适当的咨询), 计划的批准和实施, 并确保所有受影响的各方都有机会参与规划过程.

3.3.2 资源分配与利用

校长负责资源的分配和利用. 将制定资源分配程序,并由主席定期审查. 这一过程将有助于实现经批准的长期计划所述的大学目标. 而不是教师的主要责任领域, 他们将有机会在每年预算程序启动之前就预算优先事项向总统提出建议.

3.3.3 行政组织及运作

校长负责确保大学提供有效的管理和领导,以完成其使命和目标. 朝着这个方向, 校长建立学校的行政组织和运作,明确高级管理人员的角色和职责. 校长有权改变大学的行政组织,以提高行政效能. 主席应进行非正式磋商* 与学术委员会就对教师主要职责领域有直接影响的变化进行磋商. 这些变化是否会对这些领域产生重大而直接的影响, 总统应正式协商* 与学术委员会.

3.3.4 委任行政管理人

The responsibility for the appointment of administrators rests with the President; however, 有些职位需要正式或非正式的协商. 当需要就任命一名行政官进行正式协商时,应设立特设咨询委员会.** 委员会应向主席推荐最终候选人. 学术评议会的官员应独立面试这些最终候选人,并向校长提出建议. 在某些情况下,一个任命是包括退到学术部门的权利, 谘询有关部门及学校的责任应由特设谘询委员会负责. 当需要进行非正式协商时,** 应向学术评议会执行委员会咨询. 两个季度或以下的代理任命不需要成立委员会.

*非正式协商和正式协商的定义见第4节.0.

**参见第7节.

4.0 谘询的定义

学术评议会与大学行政部门之间的磋商应被定义为相互交换信息, 的想法, 就影响大学运作的政策及程序提出意见及建议.

协商过程是对主席的咨询,并应在作出最后决定之前及时进行. 应遵守对过程的相互尊重. 这个过程可以是正式的,也可以是非正式的.

正式协商是一个过程,其中包括由学术参议院的适当委员会进行审查,并向校长提交正式建议和理由. 所有对教师的主要责任领域有直接影响的事项,以及指定的学术管理人员的任命,都应进行正式协商.**

非正式磋商是一个过程,包括与学术参议院执行委员会讨论问题或拟议的政策. 在制定每个财政年度的预算优先事项和对教师主要责任领域有间接影响的所有事项时,应遵守非正式协商.

**参见第7节.

5.0 管理员作为行政联络人的角色 参议院常务委员会和小组委员会

作为参议院常设委员会和小组委员会的行政联络员的行政管理人员,由于他们在大学中的职位,并且由校长任命以当然无投票权的身份这样做. 行政联络员的作用是在委员会制订政策建议和程序时担任顾问. 在这方面,行政联络员将:

a. 参加委员会会议.

b. 就议程的准备工作与主席进行协商, 提供与项目相关的背景信息.

c. 提供与委员会审议相关的历史信息.

d. 在适当情况下,为委员会与行政当局提供联系.

e. 作为校园和系统政策以及州和联邦法律的资源人员.

f. 向委员会通报法律、政策和项目的实质性变化的影响.

g. 介绍与委员会职责有关的问题.

家长委员会及其小组委员会的整体协调和指导由其选出的主席负责. 校务委员会的文书支持由学校提供.*

*参见第7节.

6.0 行政委员会

总统有权设立行政委员会. 当这些委员会成立时, 校长应通知学术评议会执行委员会. 行政委员会的工作不一定总是局限于行政事项, 但也可能是直接的, 但不是主要的, 与教师的主要职责领域相关的. 在这种情况下, 委员会由教职员组成,由教务委员会代表组成.

也可能有一些罕见的情况, 由于任务紧急或其他不寻常的情况, 校长可以成立一个委员会,其工作由校长和执行委员会共同决定,主要和直接与教师的主要责任领域相关. 如果这样一个委员会的寿命预计将超过两个季度, 应安排将该委员会纳入学术评议委员会架构.

7.0 未解决的问题

委员会同意,有几个问题需要校长和学术评议会之间进行更广泛的协商和谈判,因此不列入本报告. 这些都是:

a. 行政人员聘任程序. 这里的问题是 (1) 其任命需要正式或非正式协商的行政人员名单的组成, 和 (2) 为任命需要正式协商的行政官设立的特设咨询委员会的组成和选择方式.

b. 为参议院委员会提供文书支持. 这里的问题是,参议院委员会的行政联络员是否应该继续为他们服务的委员会提供文书支持,或者是否全部或部分支持应由参议院办公室提供.